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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五论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 2011-03-23  来源:

 

    经济日报2月21日01版讯:(本报评论员)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当前我国国情水情,以强化水资源管理为切入点,大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切实可行,行动上要坚决果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水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错综复杂。比如,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水资源过度开发、低效利用、污染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瓶颈。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使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切实做到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战略举措,努力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定要加快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用水效率“三条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要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合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要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同时,要抓紧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须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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