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28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河北省水利厅在承德市主持召开了由我院承担完成的“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及承德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代表及特邀专家。海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户作亮主持了审查会,成立了审查委员会,对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坝址和太平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项目负责人、我院水资源所副总工唐克旺教授的实施方案汇报。编制组主要技术骨干刘佳博士、龚家国博士等一同参加了会议。
审查委员会认为,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总结评价了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和基础条件,提出了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节水治污优先、时空均衡调控、系统综合治理、积极创新机制”的总体思路,明确了“一河、两库、三区”的总体格局和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制度四类措施。实施方案思路清晰、特点鲜明,符合水利部和河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有关要求。方案提出的四道防线、十六个行动领域内容全面,现实可行,示范工程重点突出,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可作为试点建设的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方案的审查,要求尽快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