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由我院水资源研究所承担完成的“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在京召开专家咨询会(内审会),邀请水资源所6名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咨询,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刘珍明主任、焦刚伟副主任、丰普生局长等业主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王浩院士率领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唐克旺教高主持。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已于2014年初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其发展定位为国家级绿色新型产业基地,以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友好发展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和管理体制创新示范区为支撑,建设国家生态战略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号)要求,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具体要求,开展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意义重大、十分紧迫。课题组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辛勤工作,提出了《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称《报告》)。
会上,谢新民教高代表课题组就《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与展示,各位专家一致认为《报告》资料翔实,内容全面,论证深度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2010]483号)及其附件《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中要求,提出的水资源保障方案、规划实施影响减缓对策、规划论证结论及规划调整建议等基本合理、可行,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会议期间,专家组对《报告》中提到的需水量调减、规划水源、规划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工业排水系数调整等问题,阐明了观点并提出建议,最终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业主单位代表也就业主方意愿与专家组进行了深刻沟通与交流,并对《报告》部分细节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咨询会现场
专家、业主单位代表、课题组成员的会后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