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受最高管理者匡尚富院长委托,管理者代表杨晓东副院长主持召开了我院2017年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会。院职能部门、非营利研究所、综合事业部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共计27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对质量目标、体系文件的修订、管理过程存在的不足和风险等提出改进建议。
杨晓东对2016年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认为我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有效,并对体系的改进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要求,全面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一步研究质量目标,提高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职责权限,做到各项工作有管理、有控制、有监督、有评价。三是加强资质管理,强化关键环节的控制,使资质证书发挥最大效益并得以保持。四是开展新版标准及新版体系文件宣贯培训,提高全员参与力度和质量管理意识。五是利用信息化平台,将质量管理要求切实融入到科研管理过程中。杨晓东强调,应将质量管理变为习惯,不断提升科研质量,并宣布我院将于3月8日-10日接受第三方监督审核,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迎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