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五次大会19日落下帷幕,大会通过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这份有12项内容的协议指出,气候变化是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为了达成公约规定的控制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的最终目标,应把温度上升的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要加强长期合作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根据有关规定,协议应交由各国立法机构审核签署,并在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上得到批准,成为一项法律文件,于2013年开始实施。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表示,他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目前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本次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希望能在2010年使之成为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协定。
本次会议是从12月7日开始举行的,来自193个国家的代表团参加了大会。在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领导人会议。包括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内的各国领导人参加了会议,对推动会议通过《哥本哈根协议》起到重要作用。
(摘自http://www.waterscience.cn/News/news_view.asp?newsid=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