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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所承担的“拉萨市地下水管理区划分项目”顺利通过审查

发布时间: 2021-08-11 来源:

2021年4月15日,拉萨市水利局在拉萨组织召开了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编制的《拉萨市地下水管理区划分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查会。会议成立了由来自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地矿局九一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博炜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参加会议的还有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文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会议由拉萨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王建娣主持,我院水资源研究所所长蒋云钟以及项目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项目负责人唐蕴教高代表项目组做了项目成果汇报。专家组认为该《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地下水管理区划分合理、制定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可行,同意通过审查。

项目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历时三年零四个月。项目组分别于2018年3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2019年4月、2019年12月和2021年1月等多次去拉萨市各区县开展野外考察和调研,与规划、水利、城建、经信、自然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征求相关部门对规划编制的意见与建议,并召开工作大纲、阶段成果、初步成果、各县(区)报告等专家评审会。

项目确定了拉萨市地下水管理区两级划分体系,一级区划体系包括保护区、开发区和保留区3大分区,二级区划体系包括湿地景观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不宜开采区、应急供水水源区等6类。划分地下水二级管理区108个,确定了各地下水二级管理区的水位水量和水质管理目标。针对文物保护区和湿地景观保护区,划定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在对拉萨市地下水管理区划分基础上,编制了《拉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建议稿)》。项目因地制宜对拉萨市地下水进行管理区划分,制定了“一区一策”地下水管理办法。项目成果可为拉萨市地下水合理利用与保护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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