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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发布时间: 2009-12-30 来源:

    一、新中国的诞生,人民民主政权在全国范围的建立和巩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事件,也是二十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事件之一。

    这一天下午,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他按动电钮,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人民解放军三军受阅部队迈着威武雄壮的步伐通过天安门前。群众游行的队伍高举红旗,纵情欢呼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的诞生。

    开国大典之前,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纲领,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等。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务院机构负责人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海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等许多方面的优秀代表人物、知名人士和专家,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

    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和组织这场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成为在全国范围执政的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政权的重任,党的各级组织和人民军队,在建立新国家的工作中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令人耳目一新。人民政府有效地开展工作,将全国人民迅速地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全国各族人民革命热情高涨,广大工农劳动群众以翻身作主人的崭新面貌,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恢复生产。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欢欣鼓舞,踊跃参加革命工作。许多身处海外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如李四光、华罗庚、老舍等辗转返回祖国参加建设。中华大地上呈现出万象更新的局面。

    新中国一经成立,就迎来第一次建交高潮,先后与苏联及欧亚十多个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1950年2月14日,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有关协定。同时,在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原则下,积极改善、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使中国对外关系取得突破性进展。到1951年,新中国同印度等四个亚洲民族独立国家及瑞典等四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外交关系。

    新中国成立伊始,党面临着很多困难和严峻考验。军事上,国民党还有上百万军队在负隅顽抗。经济上,所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国际上,美国拒绝承认并竭力阻挠其他国家承认新中国,阻挠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对新中国实行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的政策。此外,党也面临着因革命胜利而可能滋长的骄傲自满、享乐腐化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各项基本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巩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

    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一年的作战,截至1950年10月,歼灭国民党正规军128万余人,实现了除西藏、台湾和少数岛屿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的解放。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在新解放区,人民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的剿匪作战,歼灭土匪和武装特务260余万人,使旧中国历史上遗留下来而为广大人民深恶痛绝的匪患得到根绝。

    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各新解放地区迅即建立临时的过渡性政权——军事管制委员会,镇压反革命的破坏活动,接管国民党的一切公共机关,维护社会秩序,帮助各地召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地方人民政府。到1951年9月底,全国的大行政区、省、直辖市、省辖市和县,以及直到基层的政权机构基本建立起来。各级行政机关的有效运转,使建国初期纷繁复杂的政府工作迅速打开局面。

    新中国的国营经济,随着接管城市过程中没收官僚资本企业逐步建立起来。到1950年初,合计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构成了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部分。同时,人民政府还废除帝国主义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取的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中国海关,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和对外汇的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独立、主权和经济等方面的利益。

    七届二中全会确定进入城市后党的工作要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在新解放区工矿企业大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恢复生产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党要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为恢复生产而奋斗。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以陈云为主任的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功进行了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的重大斗争。进城之初,非法买卖银元、外币的投机活动十分猖獗,上海、武汉、广州等新解放城市首先进行了取缔银元投机的斗争。随后,针对不法投机商大量囤积生活必需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粮食、棉纱、棉布、煤炭的集中调运,保证了市场供应,同时收紧银根,使投机商因资金周转失灵而纷纷破产。

    党和人民政府进行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的大量工作,力求做到国家财政收支和市场物资供求的基本平衡。1950年3月,政务院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物资调度、现金管理。还决定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节约开支等。这些措施收到明显效果,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物价日趋稳定。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的工作,是新中国成立后在财政经济战线上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它证明中国共产党不仅在军事上、政治上是强有力的,在经济上也是完全有办法的。

    国家财经状况的初步好转,还不是根本好转。1950年6月召开了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指出,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造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针对有些地区在对待阶级关系上出现某些“左”的倾向,毛泽东强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在这个复杂的斗争中,必须处理好同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全会明确反对企图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重要会议,为全面实施《共同纲领》规定了明确的战略策略方针和行动纲领。

    正当中国人民全面落实七届三中全会的部署,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全面好转而斗争的时候,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旗号武装干涉朝鲜并派遣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侵朝美军不顾中国政府的多次警告,越过三八线,直逼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和图门江,出动飞机轰炸中国东北边境的城市和乡村,新中国面临着外部侵略的严重威胁。

    在这个危急关头,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抗美援朝、保家卫国。10月19日,以彭德怀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奉命开赴朝鲜战场,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毅然承担起保卫和平的历史重任。到1951年6月,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紧密配合,历时八个月,连续进行五次大的战役,将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边赶回到三八线附近,敌人被迫同意与我进行停战谈判。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在国内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热忱。在整个战争期间,全国人民支援朝鲜前线的捐款可折合战斗机3710架,各种作战物资达560万吨,为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此后持续两年的打打谈谈中,美国将其全部陆军的三分之一、空军的五分之一和海军的近半数投入朝鲜战场,中朝人民军队针锋相对,以打促谈。敌我双方投入战场的最高兵力达300多万,兵力密度、敌方空中轰炸密度和许多战役战斗的炮火密度都是空前的。在异常残酷的战争中,志愿军指战员发扬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尊严而奋不顾身的爱国主义精神,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不畏艰难困苦、始终保持高昂士气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为完成祖国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慷慨奉献自己一切的革命忠诚精神,以及为了人类和平与正义事业而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创造了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三年来,志愿军中涌现出杨根思、黄继光、邱少云等30多万英雄功臣。

    美国在战场上没有得到的东西,在谈判桌上也没有得到。它遭到的空前的严重失败,使它不得不于1953年7月27日在停战协定上签字。

    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粉碎了帝国主义扩大侵略的野心,维护了亚洲和世界和平,使中国的国际威望空前提高,包括美、苏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感到必须重新估计中国在世界上的分量。帝国主义从此不敢轻易欺侮和侵犯中国,为我国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朝鲜战争爆发后,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一批反革命分子一时气焰嚣张,大肆散布谣言,进行种种破坏和捣乱活动,甚至袭击政府机关,残害干部和群众。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作出决定,从1950年10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基本上扫除了国民党反动派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曾经猖獗一时的特务、地下军、反动会道门等黑社会组织及旧中国历代政府都未能肃清的湘西、广西匪患基本上被肃清。我国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抗美援朝战争和各项改革建设工作。

    二、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全面展开,国民经济的恢复

 

    在抗美援朝战争进行的同时,党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领导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和其他各项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胜利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这一切为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准备了条件。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新解放区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冬到1952年底,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在约有35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党决定分别不同情况,用更长的时间,采取适合各少数民族特点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政策和措施来完成民主改革任务。在西藏地区,中央决定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并耐心等待各种条件的成熟。后因1959年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发动武装叛乱,中央在平叛的同时,应广大农奴和进步上层人士的要求,开始在西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至1960年10月基本完成。这标志着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基本结束。

    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的基本完成,摧毁了中国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使深受剥削压迫的中国农民获得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摆脱千百年来封建宗法的人身束缚,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党依靠土地改革中形成的有觉悟有组织的阶级队伍,完成了对旧的乡村基层政权的改造,为中国社会逐渐走向进步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伟大胜利。

    新民主主义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营工矿交通企业的民主改革。在改革中,清除隐藏在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废除旧社会遗留的官僚管理机构和各种压迫工人的制度,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吸收工人参加工厂管理,调动了广大工人群众当家作主、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为恢复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事业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是我国反封建斗争深入的表现。与此同时,党和政府还采取坚决措施,彻底取缔旧社会遗留的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各种丑恶现象,使社会风气大为好转。

    在新民主主义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围绕恢复和发展生产这一中心工作,党和政府领导开展了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新民主主义建设。

    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以后,经济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合理调整城市工商业。中央确定: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下,抓好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调整的措施包括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和代购代销,调整税收负担,加强货币投放,帮助合法的私营工商业渡过困难,得到发展。

    城市工商业的迅速恢复,与大量收购农副产品、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是分不开的。城乡交流的活跃,打破了地区间、城乡间、行业间的封闭状态,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互为市场,初步形成促进商品流通的市场格局。

    在对外贸易方面,针对美国在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操纵英、法、日等36国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的政策,中国政府决定采取扩大对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贸易的对策,西方国家所禁运的各种战略物资,转为大部分从苏联等国家进口。同时积极争取同一些西欧、北欧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并充分利用港澳地区的转口贸易,作为反禁运斗争的一条重要战线。在西方禁运最猖獗的1951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达19.55亿美元,逐渐将旧中国长期入超转变为进出口大体平衡。

    在进行各种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党和国家还把民主建政和民族团结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到1951年10月,全国大多数省、市、县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其中17个省、69个市、186个县的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正式产生各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工作人员。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统一战线工作也得到加强。1951年3月8日,中央发出指示,要求根据统一战线政策和《共同纲领》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委员会必须配备适当数量的党外人士,并做到有职有权。在少数民族地区,党的中心工作是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培养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到1953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县级和县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地区47个,除最早建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外,着手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级自治区。经过三年努力,民族区域自治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祖国统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地区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为实现《共同纲领》提出的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的目标,党确定了思想宣传工作的方针任务,有步骤地开展对旧有学校教育制度和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争取和鼓励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参加新中国建设。随着《毛泽东选集》第一、第二、第三卷的陆续出版发行,在青年、知识分子和各界人士中形成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毛泽东思想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对中国人民的思想变化和共和国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由于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执掌政权,担负着多方面全新的任务,党的队伍也面临新的考验。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党范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克服上级机关的官僚主义和中下级机关的命令主义,纠正干部、党员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和“革命到头”思想,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1953年中央决定进行整党,重点解决党内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等方面的问题。经过整党,共有32.8万人离开党的组织,其中有23.8万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被清除出党,有9万多不够党员条件的人自愿或被劝告退党。在整党期间,还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到1953年6月底,全国共吸收新党员107万。

    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相配合,根据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来的贪污腐化问题,1951年12月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采取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雷厉风行、抓住典型、严肃处理等方式,形成了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先后任过中共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虽然对革命有功,但因堕落为大贪污犯,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历时半年的“三反”运动,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揭露出许多资本家的行贿偷税等严重违法行为。于是,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五反”运动的开展,有力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五毒”行为,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使党在同资产阶级的限制和反限制斗争中取得又一个胜利。

    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奋斗,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获得全面恢复,并有了初步发展。1952年,工农业产值和主要产品的产量均已超过新中国成立前的最高水平。人民生活得到改善。1952年同1949年相比,职工工资提高70%,农民收入增长30%。在经济恢复的同时,国民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都得到发展。由于国家的支持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国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

    新中国成立三年以来,党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坚持贯彻实施《共同纲领》提出的各项任务,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同时,使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因素的成长,为整个国家从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开始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时起就确定的奋斗目标。但是,基于旧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党确定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分两步走,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转入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党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以新民主主义作为自己的第一步纲领,用以规定当前革命的性质和通过这个革命所建立的共和国的性质。在新中国建立之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没有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写进去。当时党中央认为: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再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这至少要十年到十五年,然后视情况而定。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建立在没收官僚资本基础上的国营企业和新建国营企业的力量日益发展壮大,实际上成为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力量;工人阶级在整个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和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得到很大加强;调整工商业采取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措施,不仅起到利用和限制的作用,实际上也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土地改革后党注意发扬农民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这两种生产积极性,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倡导互助合作运动,实际上成为引导个体农业向社会主义的集体化逐步过渡的开端。新民主主义的前途必然是向社会主义发展,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中本来就有社会主义因素,而且是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是不断壮大其力量和扩展其范围的因素。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对我国有重大的榜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党认为解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农村和城市开始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已经成为必要并有现实可能,于是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党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在全国人民中得到广泛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奋斗的新的纲领。

    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时候,发生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重大事件。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揭发批判了他们的反党分裂活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撤销他们所担任的一切职务。通过这次斗争,维护了党的团结,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顺利贯彻提供了重要保证。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条件。中央提出,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指出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的时候,虽然我国的工业已经恢复并且超过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是工业化的起点仍然很低。1952年现代工业在我国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26.6%,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35.5%。毛泽东有一段给人印象深刻的描述:“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我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特别是经过抗美援朝战争和受复杂国际局势的影响,改变我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极端落后状况的客观要求显得更为紧迫。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参照苏联的经验,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

    “一五”计划规定,五年内国家用于经济和文化建设的投资总额达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多两。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58.2%用于工业,其中又把88.8%用于重工业建设。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得到苏联政府的很大帮助。中苏双方谈判确定苏联帮助中国兴建156个项目,这是“一五”计划工业建设的中心。但是,党仍然坚持和强调自力更生为主,凡能自己解决的尽量自己解决。在“一五”计划期间,国家财政中来自国外的贷款,只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2.7%。这些贷款,从1955年开始,就以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差分年偿还。1956年,中央进一步明确提出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方针。这些对于后来在国际关系剧烈变化中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立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国家工业化建设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工人阶级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科学技术知识水平的基础上,将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运动逐步发展成为以改进技术和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的全国范围的技术革新运动,涌现了孟泰、马恒昌、王崇伦等一大批劳动英雄。农民用努力增加生产,积极交售粮棉的实际行动支援工业建设,并出现了李顺达这样的劳动模范。工程科学技术人员在工业化中大显身手。大批高等学校和各类专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不惧艰苦,奔赴祖国各地工业建设的最前线。为从组织上保证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1953年,中央从全国一次调集一万多名优秀干部到工业战线,培养他们成为工业建设的领导骨干。党中央号召:新老干部都要钻工业建设的业务。我们已经进入了钻社会主义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现代化的国防和原子能的历史新时期。

    到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大幅度地超额完成,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基本建设各条战线喜报频传。1953年12月,鞍山钢铁公司无缝钢管厂等三大工程举行开工生产典礼。包头钢铁公司和武汉钢铁公司也先后正式开始施工。到1956年,中国第一家生产载重汽车的工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中国第一家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中国第一家制造机床的工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大批量生产电子管的北京电子管厂正式投产。飞架南北的武汉长江大桥1957年建成。青藏、康藏、新藏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大大小小的建设项目不胜枚举。一大批旧中国没有的现代工业骨干企业,开始一个个建立起来;一大批能源基地和工业化原料基地的建立,使我国工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一大批工矿企业在内地兴建,使旧中国工业过分偏于沿海的不合理布局初步得到改善。“一五”期间工业建设和生产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一百年。同世界其他国家工业起飞时期的增长速度相比,也是名列前茅的。在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的艰苦奋斗中,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步伐在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

    四、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建立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大力向前推进。

    1953年,党先后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两个决议要求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和逐步推广的方法,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合作社都增产增收,并且一般都是互助组优于单干,合作社又优于互助组。因此互助合作运动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参加合作社已开始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急剧扩大了商品粮食的需求量,出现了粮食供应不足、农民待价惜售和私人粮商粮贩操纵粮食市场的局面。在中国实行工业化,必须依靠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支持。1953年10月,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的决议。粮食统购统销的实行,初步缓解粮食供应的紧张,保持了市场物价的稳定,在不高的水准上满足了工业化对粮食的需要。互助合作、粮食征购,成为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大战略措施。

    粮食供求关系紧张的矛盾,通过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得到缓解,却不能根本改变农业生产落后于工业发展的状况。中央认为,现实的办法主要是合作化并在此基础上适当进行技术改革。1954年初,在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农村很快掀起大办农业社的热潮,1955年春达到67万个。农业社大发展中一些地方出现的工作粗糙,引起农民的不满。中央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一次整顿。整顿的方针是:区别不同地区的情况,或者暂时停止发展,或者适当收缩,或者在巩固中继续发展,即“停、缩、发”。经过初步整顿,当年夏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业社增产,说明这一年半时间农业社的发展和随后的整顿工作,基本上是健康的,初步奠定了农业合作化的基础。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直接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1953年6月,中央两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随后又决定对私营商业不采取单纯“排挤”的办法,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9月,毛泽东在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时说:“有了三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私营工业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发展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逐步改造其生产关系和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的过程。这样,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概括为“利用、限制、改造”。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的过程,也就是改造资本主义的过程。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确定大大地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1953年底以前,着重发展以加工订货为主的初级和中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1954年1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此后,开始转入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加工订货,主要是国家同资本家在企业外部的合作。公私合营,是社会主义成分同资本主义成分在企业内部的合作,公方占有相当股权,公私双方共同经营企业,公方代表居于领导地位。这两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利润都实行“四马分肥”,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部分,资方红利大体占四分之一,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这就使这些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当时私营企业大多设备陈旧,经营落后。加上原料、市场等方面的限制,不少私营企业经营渐感困难,主动要求国家支持,实行公私合营。这样,1954年到1955年扩展公私合营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企业合营后,由于国家派遣干部加强领导,投资进行新建、扩建,整顿经营管理,工人劳动积极性提高,使生产迅速发展,利润增加。这些情况,使更多的资本家要求公私合营,形成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形势。1954年12月,中央提出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各行业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先对中小企业进行改组、合并,然后实行公私合营,把个别合营和按行业的改组、改造结合起来。1955年11月,中央提出了大大加速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计划。在各行业私营工商业者的要求下,政府采取一次批准、全面合营的办法,即先承认全行业公私合营,然后进行清产核资,确定利息,并实行企业改组、人事调整、生产安排等。这种公私合营企业与国营企业在实质上已没有多大差别。

    1955年夏季起到1956年底,我国加快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深刻变革,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已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居绝对优势地位。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也逐步健全起来。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确立,促使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和社会道德规范在人民中间逐渐树立起来。有了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又有依据社会主义的原则进行政治、文化、思想、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建设的成果,这就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当然,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只是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党创造了一系列适合中国特点的过渡形式。在农业方面,创造了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多种互助合作形式,使农民的个体私有制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对个体手工业,也采取类似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加工定货、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使资本家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这些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适时进行政策调整,注意对生产和流通的许多环节统筹安排,纠正了改造高潮之中出现的紊乱现象,从而避免了通常情况下生产关系急剧变革往往引起的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而且总体上保证了工农业生产的增长,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尽管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后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以致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就五十年代中国经济、中国社会发展的全局以及中国所面临的复杂国际局势而论,当时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正确的。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我国今后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并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是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实现的第二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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