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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53年)

发布时间: 2010-01-04 来源:

1953年

    1月1日 我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公布施行。随后,开展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选。
    5月15日 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规定苏联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工业项目。加上1950年已确定的50项和1954年增加的15项,共156项,列入“一五”计划。1955年又商定增加16项,之后再增2项,共174项。后多次调整,确定154项。因156项公布在先,故仍称“156项工程”。实际施工150项。
    6月15日、1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确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
    7月1日 新中国第一座大型露天煤矿——阜新海州露天煤矿建成投产。
    10月16日 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15日又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1954年9月,国家进一步决定对棉布和棉花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10月 新中国第一部彩色影片《梁山伯与祝英台》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拍摄完成。
    12月7日-翌年1月26日 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明确提出建设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的军队建设总方针总任务。
    12月16日 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从此,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阶段进入发展阶段。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
    12月26日 鞍山钢铁公司三大工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举行开工生产典礼。
    12月28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宣传部制发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提纲》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年底 从1949年5月开始的全国新解放区的剿匪斗争基本结束,在大陆范围内平息了匪患,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本年 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字典《新华字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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