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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被通报

发布时间: 2007-08-06 来源: inner.iwhr.com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建行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   
    2000年底至2005年3月,张恩照利用职务之便,在申请贷款、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现金、手表、房屋等折合人民币419.3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恩照有期徒刑15年。   

    2、贸促会原副会长刘文杰受贿   
    2002年底至2004年12月,刘文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与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合作成立企业提供方便,伙同其妻收受现金、汇票等折合人民币50万元。2006年11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文杰有期徒刑12年。   

    3、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   
    1997年6月至2000年9月,徐放鸣利用职务之便,为与其分管工作有业务关系的公司谋求利益,并接受某中介机构的请托,向某银行推荐承揽业务和购买办公用房,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15.3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徐放鸣有期徒刑13年。   

    4、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   
    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郝和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医药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现金、轿车等折合人民币81.6万元。郝和平还以装修为名,向某医药公司索要人民币20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郝和平有期徒刑15年。   

    5、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受贿   
    1993年至2003年,匡炳文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从省、市财政部门借款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子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8.1万元、美元5.1万元。2006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   

    6、江西出版集团原董事长许志锐受贿   
    1997年至2005年,许志锐利用职务之便,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中外多家企业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情妇索取或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4.5万元。2006年10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许志锐有期徒刑14年。   

    7、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受贿   
    2001年至2004年,严健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资质办理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2.6万元,并有337.6万元人民币、15.5万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严健有期徒刑13年。   

    8、山西焦炭公司原董事长牛新民受贿   
    2001年至2005年,牛新民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子公司资金紧张、孩子出国上学、办公楼需要装修为由,单独或伙同其子向下属企业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306.3万元,并有51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0月,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牛新民有期徒刑18年。   

    9、黑龙江旅游集团原董事长高凤太受贿   
    2000年至2002年,高凤太利用职务之便,在下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房地产合作开发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05万元。2006年8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高凤太有期徒刑15年。   

    10、宁波经济技术协作办原主任孙铁民受贿   
    1996年至2006年,孙铁民利用职务之便,在提供贷款担保、企业改制和资产转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8万元、美元1万元、加拿大元2000元。2006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孙铁民有期徒刑14年。   

    11、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受贿   
    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李金和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承建、开发湖北大学基建工程和师生公寓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8万元、美元4200元。2006年12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李金和有期徒刑13年。   

    12、湖南省人民医院原院长屈全福受贿   
    2000年至2005年,屈全福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药品采购、食堂经营权发包、物业管理发包、网络信息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女收受现金、首饰、手表等折合人民币112.6万元。2006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屈全福有期徒刑10年。   

    13、海南国资委原副主任刘连琏受贿   
    2000年至2002年,刘连琏在担任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公司股票上市发行的过程中为某公司申购股票提供信息和方便,收受贿赂人民币400万元,并有人民币209.2万元、美元224.6万元、港币192.2万元、英镑335元、日元10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8月,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连琏无期徒刑。   

    14、郑州煤炭局原局长丁三友受贿   
    1998年至2006年,丁三友利用职务之便,在煤矿整顿中对有关煤矿给予照顾,为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矿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放任“四证”不全的煤矿生产,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211.5万元、美元5000元,并有人民币202.6万元、美元2.5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1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丁三友有期徒刑15年。   
    15、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受贿   |
    2000年2月至2006年1月,李春禄利用职务之便,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中标单位现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100.2万元。2006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春禄有期徒刑7年。   

    16、陕西建设厅村镇处原处长曹仲军受贿   
    2000年至2001年,曹仲军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71万元。2006年8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曹仲军无期徒刑。   

    17、兰州自来水总公司原总经理傅金镒受贿   
    1998年至2004年,傅金镒利用职务之便,在兰州市供水扩建项目的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规定批准提前支付货款,致使国家遭受巨额损失,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万美元。2006年9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傅金镒有期徒刑11年。   

    18、轻工业出版社出版部原主任宋都、原印制主管徐肇华受贿   
    2002年7月至2005年8月,宋都、徐肇华在负责该社某系列杂志印务工作的过程中,利用招标、监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63万元。另外,徐肇华还单独收受该印刷公司贿赂人民币79万元。2006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宋都、徐肇华有期徒刑11年、13年。   

    19、江门新会区人民医院单位受贿   
    1999年10月至2004年9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在采购药品过程中,账外暗中收受药品供应单位给予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785.2万余元,并将回扣款全部存入该院银行账户。此外,该院院长方机在1996年12月至2005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院药品采购等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房屋等折合人民币163.97万元。2006年8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新会区人民医院罚金10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判处方机有期徒刑10年。   

    20、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原经理刘存义受贿   
    2003年至2004年7月,刘存义利用职务之便,以在执行外贸合同中收受佣金等多种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日本、德国及国内多家公司贿赂折合人民币227万元。2006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存义有期徒刑7年。 (来源:新华社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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