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我院召开2021年度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2020年拟办实事完成情况,讨论研究2021年拟办实事。院党委书记曾大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副院长李锦秀、工会主席尤建青、院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对2021年拟办实事进行认真讨论,初步确定了拟办的十件实事,下一步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印发实施。
曾大林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精神文明工作要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心走深走实,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是我院长期坚持的一项传统,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要继续把办实事开展好,并对做好今年拟办实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各单位要把拟办实事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定一事,办一事,成一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要抓好推进。各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抓进度、抓效率、出精品,牵头单位负总责,配合部门主动对接,提升工作合力。
三是要强化督办。今年拟办实事继续纳入年度考核和督办事项,要加强沟通反馈,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工作落地、任务落实。
最后,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