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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支撑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编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1-14 来源:

  2021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试点示范,全面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9年,在王浩院士指导下,我院水资源所研究团队,经过2个月集中调研,形成《关于实施国家污水资源化的建议》。国家发改委随后成立污水资源化利用专家组,研究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我院专家积极参与实施国家污水资源化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保障。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把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实施污水资源化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的具体落实,也是水资源供给侧改革的创新举措,对于缓解城乡水资源短缺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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