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2月10日至14日上班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继续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及《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其中关于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的要求。与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其中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2.仍在疫情高发区人员暂不返京。
3.各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时间、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等灵活办公方式。每个独立办公间尽量只留1人在岗办公,如无法满足,上班人员务必戴好口罩。
4.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职工继续暂时居家办公。
5.对家有婴幼儿或子女在读小学的职工,如确有困难、子女无人看护,各单位可允许职工居家办公。
6.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不受影响。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前提下,居家人员要在家办公。
7.京外单位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
水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