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中纪发[2008]12号)精神,水利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小组于2008年9月19日莅临我院检查工作。检查小组由水利部建管司、财经司、国家防办和水文局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以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两种模式对我院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
组长韦志立副巡视员主持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汇报会议,我院胡春宏副院长、科研计划处、财资处、监审处和相关研究所(中心)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检查组认真听取了胡春宏副院长的工作汇报,针对政府采购、物资购置程序监管、财务报表、物资保存、资料归档等具体环节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到科研计划处、中水科技等单位物资保存部门进行了实地抽查。就有关具体工作给予了指导,认为我院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帐目清楚、程序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