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科党〔2009〕10号
院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学组发[2009]6号)精神,按照水利部部署,现就认真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工作
按照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于3月初结束。搞好总结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总结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系统地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和存在不足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按照水利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对照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实践成果和思想认识成果做出认真总结,对有特色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出认真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做出认真总结。
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实事求是做好总结工作
各单位在总结工作中要切实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实事求是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效,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如实查找不足;既要认真梳理成功经验,也要深入分析存在不足的原因,把总结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深化认识、促进工作的过程,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运用到推动我院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去,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促进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切实加强对总结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总结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落实责任,并结合实际,认真准备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2)实事求是地评价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3)指出存在的不足,(4)提出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各单位党组织的总结报告务必于3月3日上交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况黎丹
电子信箱:kuangld@iwhr.com
中国水科院党委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习实践活动 总结 通知
中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09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