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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成立过程的回忆 
http://www.iwhr.com     2008-07-22 16:1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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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衡

    一、我院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成立的背景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审定颁发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环评证书分甲级、乙级两种。要获甲级证书的单位需具备一定条件,重要的有两条:

    (1)具有专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2)负责或主要参加过大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需经专家评审通过。

    我院在1989年曾负责过福建渭洲湾电厂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得到评审通过,但要申请到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证节,需成立专职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此,我院于 1992年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室(简称环评室),并取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证节。环评室成立不久,先挂靠在院灾害与环境研究中心,之后,就承接全国大型火力发电厂的水环境评价工作。随着环境室业务范围不断扩大,1994年院领导将水科院环评室改为中国水科院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是我院以电力行业服务为主的单位之一。

    二、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成立早期组织机构情况

    1994年院领导决定成立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中心成立早期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如下:

    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主任:李平衡

    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凯麒

    中心编制人员:鲁光四、沙慧文、王军、李承惠、刘兰芬、胡宗强、谭红武
                  赵永军、姜爱春、金红梅等。

    三、电力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成立,将我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前跨进了一步

    1、在电力环评中心成立之前,我院各所虽有承担环境保护的研究课题,但却没有做大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电力环评中心成立后,在原电力工业部关杯与支持下,中心承担了全国数十座火力发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中有的是由我院牵头全面负责,如华能福州电厂、浙江三门电厂、浙江台州电厂、云南阳宗海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电厂等,但多数是承担大型火电厂低热废水排放(温排水)对受纳水体生态、水质的影响,如华能湖南岳泪电厂、上海闸北电力、江苏望亭电厂、深圳电厂、辽宁七台河电厂等。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上都是一次性评审通过,我院环境评价工作在国家环保总局及全国电力同行中享有很高的信誉。

    电力环评中心在承担电力行业工程评价的同时,也承担了水利部系统的工程评价工作,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汉江下游水质影响的评价等。

    2、中心承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原电力工业部下达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章、规范的编制工作,如国家环保总局以及电力工业部共同颁发的“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中有关水环境评价部分章节,就是由电力环评中心承担,并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三等奖。

    3、中心承担全国电力环境评价评审会的会务组织工作,原电力部环保办将全国电力系统环评会务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交给电力环评申心,由此在人事上环评中心与全国各省市电力局、电厂有较多的联系,提高了水科院在电力系统的知名度。

(此文写于二○○八年四月,编辑:况黎丹)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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