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夏
为了开展大坝抗震研究工作,1965年水科院从日本明石制作所(工厂)引进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电磁振动台。推力500kg,频率范围很宽,能做水平、垂直双向振动并能拖带水平滑台。价格为80000美元(当时此价格相当昂贵)。日本明石制作所有悠久的历史,在试验机制造领域技术水平享有盛誉。该振动台于1967年到货,当时结构所邀请我参加该振动台试验验收工作。
我当时为水科院仪器工厂副厂长,时值文革,已停产闹“革命”,工厂工作已处于混乱,基本上已停止,因此我就可以全力投入振动台的测试验收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试验发现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水平振动带滑台时,其幅频特性曲线出现异常峰谷,经反复试验找不出原因,因此初步认定为设计制造问题。于是向日方提出质疑。日方认为所出现的问题是我方试验技术中存在问题,并强调该振动台出厂检测质量完全合格不存在问题。要求我们按厂方提出的方法重做试验。我们经多种方案检测所存在问题没有改变,经过商量讨论,于是向日方提出该振动台质量有问题,要求赔偿。日方要求派二人来华进行调试检测,解决问题。并一再重申振动台无质量问题。由于正值文革,两个日本人来院工作是一件大事。并当时都认为和外国人接触是一件危险的工作。因此上报部军管会,得到部军管会的批准。为了迎接日方来华,特把振动台从南院搬到北院(院水利所的试验厅)。同时成立了试验索赔小组,由我和张青山两人负责。
我们过去从未接触过电磁震动台,更无调试试验经验。当时只有军工单位进口过振动台,因军工单位属于保密单位,无从了解其情况,而民用单位因从未进口过技术先进的振动台,所以很难找到相关资料。对振动台存在问题,虽经反复试验研究,但对其原因还是不清楚。况且日本明石厂技术经验丰富,若日方来华顺利解决问题,则证明我们原来的判断均属错误。即使在日方试验后仍然证明有问题,但在该振动台订货时并未签订验收标准,日方也不会轻易承认该振动台存在质量问题。在当时“政治挂帅”年代,若索赔不能胜利,则很难交待,因此压力很大。
为了尽量做好准备工作,我们到国内有关单位进行调研,但在文革中,有些单位已无人上班,当时院内正值下放“五七干校”,工作也已基本停止。所以工作条件非常困难,没有工作气氛。我们抓紧一切时间加班加点进行调整试验,阅读国内外有关资料,同时准备了几套谈判方案。
1969年4季度,日方派两人来院。其中一人为该振动台研制负责人(该厂的设计科长)。调试检测长达两月之久,仍然无法解决问题。12月该制作所的所长(该人为工学博士)来院。进行调试仍旧无法解决,证明我方所提的问题属实。最终进行谈判我方据理力争,说明虽然无验收标准,但是所存在的问题影响振动台的技术性能,最后日方不得不承认振动台质量上存在严重缺陷。同时确定减价25%。退赔给我院20000美元。于1969年12月下旬谈判结束,此工作得到了部军管会的表扬。至此历时3年振动台调试检验索赔工作顺利完成。
整个工作阶段均在文革期间,当时工作环境非常混乱。在这样的困难条件下长期坚持工作刻苦钻研,终于掌握了电磁振动台的技术性能,完成了检测验收工作,取得了索赔的胜利,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并且我们还找出了存在缺陷的原因,搞出了技术措施,解决了振动台严重的缺陷,使振动台在我院的抗震研究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此文写于二○○八年三月,编辑:殷人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