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栏

水利部水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6年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23 来源: 水环境所

水利部水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国家级水质研究单位,肩负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的社会责任。依据《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水环境监测规范》等规定,编制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欢迎批评和监督。

一、中心基本情况

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水利部16个部属的产品监督检验机构之一。1994年12月7日首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后又分别于1999年、2005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顺利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是法定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5001273F,有效期至2018年05月11日。

本中心现有人员13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0人和中级技术人员3人,专业涉及分析化学、环境科学、水文水资源、环境工程等,下设有监测业务室、质量保证室、分析检测室(有机检测室、无机检测室和生物检测室)。实验室总面积1200 m2,中心拥有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磁式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流动注射分析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总有机碳分析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微波消解仪、扫描电子显微镜、比表面分析仪、酶标仪、冷冻干燥器、激光粒度分析仪、红外分光光度仪、毛细管电泳、高速冷冻离心机、电子天平及常规分析仪器设备(列入本中心现有的大型仪器)等,总计约115台(套),总资产逾千万元。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立

(一)社会责任方针

中心的社会责任方针是:“科学、公正、准确、诚信”。科学:严格执行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所有用户提供高质量、客观、公正的服务,不参与相关产品开发、销售等商业活动,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干预。准确: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不应有差错。诚信:服务有诚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检测诚信度,对客户提供的投诉及时进行处理,给客户以满意的答复。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主要文件

中心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则规范,建立了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其中,涉及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包括:

1、《质量手册》中的“工作公正性和诚信性的声明”、“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声明”“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等。

2、《程序文件》中的《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检测工作公正和诚信保证程序》、《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服务客户程序》、《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程序》、《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程序》、《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危险品、剧毒品管理程序》等。

通过这些文件的保障,本中心能够在承担政府部门的任务及其他客户委托工作过程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三)利益相关方的识别和参与方式

按照质量体系文件中的规定,给客户发放“客户意见征询表”,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客户对结果准确性、行为公正性、信守诺言、工作及时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中心履行社会责任能力。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诚信责任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规定,遵守检测的工作程序,执行相应的标准;坚持第三方的公正性,独立、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地对外开展检验工作,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实验室应遵循“四不得”的规定。“四不得”的规定为:

(1)不得与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

(2)不得参与任何对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

(3)不得参与和检测样品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

(4)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中心自觉遵守检测行业的行为规范及行业自律要求,公平、公正、科学、客观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二)保障检测工作公正性责任

中心从采样、检测,到报告签发的每个过程均进行了有效地监督,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每年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批准实施,确保了检测成果的准确可靠;任命质量监督员,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每个质量活动环节符合规范要求;所有检测数据均经过三审程序才进入报告编制环节,检测报告编制完成再经过三审后由授权签字人签发。

(三)满足行业和自身需求责任

充分发挥中心软硬件优势,中心人员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积极开展检测新方法、新技术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扩大检测领域,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本中心积极参与国内外实验室的水平测试和比对实验,并与这些机构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

(四)履行好社会公益责任

中心承担着水利系统水环境监测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水环境领域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与修订国家级水环境监测参考物质研制,水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水污染事件风险防控、应急监测、处置与评估的行业技术导则研究工作。积极为国家水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支持。

(五)安全保障责任

中心注重实验室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建立了《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程序》等体系文件,常设安全员及科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财产及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危化品和环境的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控制实验用品的采购、储存及使用,确保检测工作有序规范。定期对实验室所有灭火器、通风设施等安全设施和器具进行检查和核实,保障安全可靠。

(六)人才培养责任

为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充分发挥每个成员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中心从实际出发,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年初计划,分别采取内部学习,研讨交流以及脱产学习等形式,对中心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中心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同时,职工对本人在计量认证以及质量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责任更加明晰,更加自觉地参与质量管理工作,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中心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达2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培训、计量认证基础知识宣贯、ISO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水利标准化理论与编写规定、仪器设备操作培训等。同时,中心通过多种渠道,鼓励人员积极参加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今年中心共派出6人次参加了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参加国际会议、技术交流等形式,有助于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深入了解业界发展动向,提高从事水环境监测能力。

(七)环保责任

为了做好检验检测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建立了《危险品、剧毒品管理程序》等体系文件,并严格执行。处置的废弃物包括废液、废气、废样等,一方面最大程度减少了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保证了检测数据准确有效,另一方面确保了实验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并满足了环保要求。

中心将通过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管理,完善软硬件,保证检测活动科学、公正、准确进行;将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的持续发展、个人价值以及对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检测机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科技园区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赵高峰

联系电话:010-68781893

分享到:

京ICP备0507336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700号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邮编:100038 管理员邮箱:news@iwhr.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2/04/24 09: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