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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30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以下简称“留学回归人员”)及2023年出站博士后(以下简称“出站博士后”)。

  特别说明: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6.国内应届京内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注:北京市院校学生集体户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7.留学归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且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出站博士后,须按时完成出站答辩手续;

  9.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院确认报名资格。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4月22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国内应届硕士研究生岗位原则上遵守拟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如不足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如果该岗位只招聘1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届博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及博士后岗位,原则上遵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如不足2: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国内应届硕士研究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国内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的线上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设定6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数线,比例不足5:1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国内应届博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及博士后的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阶段。

  2.面试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其他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阶段包含心理素质测评。面试成绩设定6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数线。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京内生源还需提供户口本。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终面试方式以复试公告为准。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并结合综合考察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拟聘用人选可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集体体检,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环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举报受理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我院人事处、监察与审计处反映。

  受理电话:010-68786265,010-68781015

  受理邮箱:skyrc@iwhr.com

  来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水科院人事处

  邮编:100038

  附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pdf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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