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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 2016-08-12 来源: 党办

2016年8月8日,党委书记曾大林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原原本本通读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长匡尚富,副院长贾金生、杨晓东、刘之平、胡春宏、汪小刚,纪委书记夏连强、总工程师高占义、总会计师黄秋洪、工会主席陈道文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曾大林指出,《问责条例》首次全面聚焦党内问责,归纳提炼了失职失责“清单”,为开展问责提供了“尺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曾大林要求,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真问责体现真担当。一要带头履职尽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学习《问责条例》,深入对照检查,坚持从自身做起,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治党管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二要加强宣传教育,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院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职责所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三要严格监督执行,纪委部门要按照《问责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问责工作,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敢于亮剑,严肃查处,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会议还对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2016年上半年调查处理违纪问题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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