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灌排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est of Agricultural Irrigationand Drainage Equipment

  ● 概况

  2005年8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批准筹建国家农业灌排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复函(国认实函[2005]156号)”批准筹建国家农业灌排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成立了具有法人授权资格的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灌排设备实验室,并对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国家农业灌排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灌排设备实验室(以下将两者均简称为“实验室”)是在水利部灌排设备检测中心的基础上筹建而成的。自2006年至今,国家农业灌排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均顺利通过了历次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监督评审和复查评审。

  实验室现有工作人员12名,在学历方面,有博士6人,研究生3人;在职称方面,有教授级高工5人,高工3人,工程师2人。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83%,各类人员配置结构合理。

  实验室现有2000m2试验大厅1个,小型试验室5个,300m3供水池1个,专用试验装置、设备及计量仪器、仪表共120件(套),另设仪器仪表保管室,资料保管室,样品保管室等,可满足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需要。

  ● 主要任务

  监督检验  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灌排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抽查检验、现场检验、质量鉴定与仲裁、产品认证检验等;

  标准制定  主持或参与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灌排设备测试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和开发任务;

  培训与咨询  承担灌排设备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与业务指导。

  ● 质量方针

  行为诚实公正、方法标准有效、数据准确可信、服务规范到位。

   行为诚实公正:保护委托方的技术所有权,独立诚实地进行检测工作。

   方法标准有效:执行现行有效的试验规程规范的标准试验方法,在没有标准方法情况下,执行委托方认可的检测方法。

   数据准确可信: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严格控制检测过程,准确度满足规范检测要求,检测数据准确可信。

   服务规范到位:承诺按有关规范进行各项服务,做到服务到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 质量目标

  以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为准绳,围绕实验室的检测服务内容,切实全面地贯彻实验室的质量方针,严格质量管理和控制,保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不断提高为客户检测服务的质量,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本专业领域中让客户感到放心、满意的权威检测服务机构。

  所签合同履约率达100%。

  实现客户满意率达98%以上。

  各类检测事故发生率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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