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08年院庆50周年,宣传我院50年来的优秀科技成果,进一步提升我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促进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经研究决定,我院将编辑出版中国水科院组建50周年“百项优秀科技成果”汇编。为规范成果遴选,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在院长领导下,由院科研计划处、各研究所(中心)组成“院百项优秀科技成果汇编办公室”(以下简称“汇编办公室”)。汇编办公室负责成果推选、专家评审、提交审批等组织实施工作,科研计划处负责成果的编辑出版。
第二条 遴选范围
“百项优秀科技成果”将包括我院自1958年组建以来的优秀科技成果,主要以荣获国家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成果为主。
第三条 遴选原则
按获奖成果与一般成果分类统计、遴选,从成果数量、质量和国内外影响等方面反映我院成果水平。具体如下:
1、获奖成果:国家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成果。
2、论文、专著、专利、产品等:理论水平较高,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3、重大应用成果:在国内外重大水利水电工程中得到应用,解决了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巨大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
第四条 遴选程序
1、院属各单位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照遴选范围和原则,推荐本单位成果(格式要求见附件),报送科研计划处。
2、院科技委专家对推荐成果进行审核、评议、筛选,提出120项优秀科技成果推选建议,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
3、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的“百项优秀科技成果”方案在全院公示一周。
4、公示结果经院领导审批后正式编辑出版。
第五条 成果发行及归档
科研计划处负责“百项优秀科技成果”汇编的出版发行,并按照《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完成归档工作。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8年3月25日
附件:推荐成果格式及相关要求
1、推荐成果格式
(1)成果名称
(2)任务来源
(3)完成单位
(4)完成时间
(5)主要完成人员
(6)获奖情况(或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专利登记情况)
(7)成果简介(所属学科领域,主要内容、创新点、效益及推广应用情况等。文字800字左右)。
2、提供图片
(1)推荐成果的代表性图片3~4张(JPG格式)及文字说明;
(2)成果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