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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
2017-09-08 13:11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责任是关键。五年来,院党委不断强化党政同责,院长和书记齐抓共管,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一是院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履职尽责。院党委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工作理念,坚持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协调有力、保障到位、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末位发言,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吸取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五年来,院党委共召开常委会105次,发挥了班子的整体合力。坚持以身作则,党委班子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制度约束,面对不良倾向及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迁就,做到依纪依规坚决予以查处。

 二是夯实基层党组织责任,传导压力。按照部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明确提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必须由本部门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先后调整离退休职工处、研究生部2个总支的职能和书记,调整 17 个党组织书记由基层单位党员所处长担任,调整 14 个党组织纪检委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选优配强,理顺关系,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严格党建责任考核,完善考核内容,优化指标权重,采取日常考核和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确保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抓手。扎实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加强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督,从严要求。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十八大以来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院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四禁止一整改”、“四不准”等规定,出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等9项规章和相关配套办法,坚持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邀请纪检专家和领导做廉政讲座,通过举办党章知识答题、订阅《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和《中国纪检监察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廉洁从业一本通》实用制度摘编和典型案例汇编、发送廉政短信等措施,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严格内部管理。通过约谈提醒、述廉述责评议、督导检查,强化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设立纪委办公室,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规矩,努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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