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8〕52号)》的要求,现开展我院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运行服务成效情况统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各相关单位应重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成效统计工作,做好每台仪器设备的统计工作。截至目前,我院列入国家开放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共73台,共涉及12个部门,具体清单见附件3;
2、各单位应提供“支撑本单位科技创新成效”(至少一项)和“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成效” (至少一项);
3、开放服务发票凭证数量(张)需列出明细,具体模板见附件4;
4、8月20日前,请相关各单位将仪器设备运行开放成效统计表(附件2)及其对应对外服务收入明细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qf@iwhr.com,每台仪器设备一个文件,并按照“序号+单位名称+仪器设备名称”进行命名;并将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送至A座932室;
5、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联 系 人:夏庆福
联系电话:68781697
电子邮件:xiaqf@iwhr.com
附件:
1、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运行服务成效表
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清单
4、对外服务收入汇总表模板
国重办
2017年8月6日